关于设立“甘肃省机械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的公告(第2号)
甘科发[2006]11号
为了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精神,鼓励社会力量支持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根据科学技术部第10号令《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规定,经2006年6月6日省科技厅厅务会议研究,同意“甘肃省机械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设奖登记。现予公布。
一、奖项名称:“甘肃省机械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
二、设 奖 者:甘肃省机械工程学会。
三、有 效 期:三年。
四、奖励范围:我省机械行业技术发明项目;科技进步项目;工程化和新技术推广项目及软科学和产品的工艺、技术标准项目。
五、评审方式:设立甘肃省机械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每年评奖一次。
六、甘肃省机械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以荣誉奖为主,辅以物质奖励。授奖项目按科技水平、技术难度、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对科技进步的作用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经登记的甘肃省社会力量设奖的组织、评审机构享有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权力。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