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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认真总结经验 制定流动党员管理暂行办法
天水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tianshui.gov.cn   时间:08-08-10 12:33:13   来源:甘肃日报

  近日,甘肃省委组织部在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甘肃省流动党员管理暂行办法》,逐步规范了全省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暂行办法》共分为六章、二十条,分别就流动党员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党组织职责、对流动党员的要求、组织领导等内容进行了阐述和规定。强调要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形成城乡衔接、全面覆盖、协同配合、运转有序的党员管理格局,使每个党员都融入党的组织,参加党的活动,受到教育管理,得到组织关怀。

  《暂行办法》凸显了服务意识,强调了从服务入手做好教育管理的理念。强调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教育、管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对流动党员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寓教育、管理、监督于服务之中,积极为流动党员就业、经商、生活等提供便利和帮助,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责任感。流动党员离家在外,背井离乡,面临很大的生存压力,在党员队伍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为此,《暂行办法》要求,流出地党组织要力所能及地帮助流动党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切实帮助外出流动党员把留守在家的孩子、老人等家庭成员照顾好,使他们在外面无后顾之忧。流入地党组织要把为流动党员服务纳入本地党员管理工作的整体规划之中,主动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帮助流动党员解决找工作难、子女入学难、生病就医难、租住房屋难等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当地生活。

  《暂行办法》为突出可操作性,对流动党员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流入地党组织要主动承担确认身份、编入党组织、教育管理、培养使用、双向管理、帮扶关爱等六项职责;流出地党组织要相应做好流动党员的外出前教育、外出后联系、返乡后管理、双向管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面的工作。

  《暂行办法》还对统筹兼顾,整合资源,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做了相应规定。比如,提出流动党员被流入地党委、政府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可享受在当地优先落户等政策做了明确规定。(祖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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