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庆阳市中心支局关于注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的公告
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六条:“外商投资企业连续两年不参加联合年检,其外汇登记证失效,发证分局、外汇管理部应注销其外汇登记”的规定,经我中心支局决定,注销甘肃三元物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证号码:622800200302)和甘肃天荣长寿灯有限公司(登记证号码:622800200307)两家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注销后,未经外汇局庆阳中心支局批准,不得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外汇收支业务,登记证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200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