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已有2.5 9 万名家庭困难学生提出申请
本报会宁讯(记者李欣瑶)由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开展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8月29日上午在会宁县启动。会宁一中高三毕业生李丽丽和她的父亲与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会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她将拿着这笔贷款到东北林业大学报到。
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省长助理郝远出席启动仪式。
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决定在甘肃、江苏、湖北、重庆、陕西5个省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在今年秋季开学前,试点地区将按照老、少、边、穷地区优先的原则,将贫困县作为工作重点。与其他助学贷款相比,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更便捷,政策更优惠。实行信用贷款,无须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均可在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向开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由学生和家长负担。
8月21日,我省召开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59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了贷款申请,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了1.54万人,并与3983人签订了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