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丹县作为我省最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5个县之一,分别在全省、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上交流发言,介绍了工作经验。该县开展试点工作已有3年,每年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保持在13.5万人,累计已有4591人获住院补助金额405万元,15.37万人(次)报销门诊医疗费219.5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减轻了农民就医负担,为该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5年,山丹县利用3个月时间,对全县13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进行免费体检,第一次系统建立了农村居民的个人健康档案。该县认真贯彻中央和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让农民群众从中真正得到越来越多实惠。县上先后3次调整提高补偿比例,简化报销手续,把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起付线由100元降为50元,乡、县、市、省医疗机构的封顶线则由1000元等比例段分别提高500元,并将全县孕产妇住院自然分娩的医药费纳入报销范围。将部分严重慢性病单病种患者的门诊医药费纳入大病统筹资金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还对计划生育二女户、独生子女领证户、五保户、特困户、军烈属、残疾人、80岁以上老人等7种特殊人群的报销比例提高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切实推行,有效减轻了农民医疗成本费用负担,缓减了农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2005年,山丹县参合农民人均报销比例达31%,人均报销904元,名列全省前列。 |